麟游县人民政府 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及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工作协调,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等。
麟游县人民政府机构职责
1、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2、审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6、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组织承办市、县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9、督促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0、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答复县长公开电话反映的问题。
11、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12、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和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信访局、地方志编攥办公室工作。
13、负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4、负责县政府大院的基本建设、设备管理、房地产管理、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制定全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17、承担政府大院机关事务所管理职能。
18、负责全县外事旅游管理工作。
1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