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等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由本局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