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教育体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及幼儿教育责任。制定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管理办法和教育教学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
3、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改革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4、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5、拟订全县高中、职中、初中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意见,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6、规划和组织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县城镇及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7、承担全县教师管理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9、承担全县高中、职中、中专、中小学校的招生考试责任。负责组织指导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10、负责全县教育信息调查、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先进教育成果。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1、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
12、承担全县学校的安全稳定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3、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14、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5、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群众体育活动和青少年体育工作。
16、监督全县各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发展和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17、负责县体育场所设施的管理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