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协调镇乡、部门教育工作。
2、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
3、管理部门教育经费,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管。
4、推进素质教育,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
5、管理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
6、主管全市教师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7、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有关的招生考试工作。
8、承办市委、市府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