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教育局的工作职责:
1、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拟订符合我县实际的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并督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我县基础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托幼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指导与评估。管理全县语言文字等工作;
4、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我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5、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划,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7、归口管理我县的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我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和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9、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