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职责
1.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乡镇长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6.组织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全市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娄底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反映,提出建议。
7.负责娄底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落实,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并及时报告,定期向娄底市政府办公室作全市综合性工作汇报。
8.收集、整理和传递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9.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研究制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和实施国家、省、娄底市、本市出台的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举措,指导、督促、检查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协调实施改革方案中的有关矛盾。
10.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