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才交流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安溪县公务员局所属的事业单位。2007年更名为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在安溪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安溪县公务员局的直接领导下,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事人才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托 “安溪人才网”,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大力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合理配置,竭诚为广大用人单位与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近年来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一是人才交流常态化,充分利用“安溪人才网”这一优质网络资源,为企业、人才搭建优质服务拼图;二是人才服务市场化。在做好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同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人才培训、人才评价等市场化人事人才服务。
一、机构职能:
安溪县人才市场四个部室职能分别为:
(一)办公室:
1、负责人才中心会议及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文稿起草的文字把关工作,负责文书处理,信息和宣传工作、机要保密、公共关系、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协助主任掌握全面情况,处理人才中心事务和对各个部(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加强人才市场的场地、设备等设施建设,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人事代理服务机构的横向联系和多元化合作。
(二)人才资源开发部:
1、发挥市场调节和配置功能,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等人才交流活动。
2、建立人才信息网络,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择业、择人指导及推荐服务。
3、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才招聘,引进急需人才。
4、办理用人单位在本地或外地刊登、播放招聘广告,以及外地用人单位经当地人事部门人才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在我县刊登、播放招聘广告的审批手续。
(三)人事代理部:
1、受县公务员局委托,办理县属企业跨系统和省、市、县属企业之间的在职人员的流动;代毕业生向县公务员局申报办理就业审批手续。
2、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依法代理企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管理业务,包括:管理流动人员行政、工资关系、保留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龄、调改档案工资、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办理因公(私)出国(境)政审等业务。
3、为辞职、辞退和被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或除名的人员、因私出国、劳务输出、出国留学人员和待就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
4、鉴证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协调双方聘用合同纠纷,并代办争议仲裁申报手续。
(四)培训测评部:
1、开展人才培训和智力开发工作,提高人才的工作能力和再就业能力。
2、开展海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服务。
3、开展人才素质测评工作,为人才择业和单位择人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业务:
1、现场人才交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
2、网络人才交流:提供基于“安溪人才网”的人才交流和信息服务,如:用人单位自行发布人才招聘广告、查询人才信息;求职人员发布个人简历、毛遂自荐、搜索职位信息。
3、人事代理: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保留人事关系、代理毕业生就业、人才流动、初级职称确认、出国(境)政审、出具相关证明等服务。
4、档案管理: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5、人才培训:开展公益性培训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类社会化培训。
6、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就业见习、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及就业援助等服务。组织公益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