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创建于2003年2月,是沈阳师范大学所属的二级学院,同时又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第一批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学士学位教育的载体,也是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平台。
国际商学院采取两种办学形式:一种是通过全国高考二批本科录取,另一种是自主招生。学院现有学生3726人,其中计划内统招学生2875人,自主招生851人。教职员工168人,教师队伍中,外籍语言和专业教师占学院整体教师队伍的1/3,主要来自美国。中方专业教师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博士或博士在读人员占1/2以上,归国留学人员占1/2以上。目前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经济法)、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拥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两个硕士点。
学院建有2.2万平方米的教学大楼,楼内设有语音室、模拟法庭、模拟证券交易室、专业实训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并建有104个实习、见习基地,为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现在,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共有三种学位授予方式:1.中方单学位;2.中美双学位;3.美方单学位(中方学位为沈阳师范大学授予的学位,美方学位为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授予的学位)。其中,中方单学位和中美双学位均需通过全国高考二批本科录取,入学后学生可选择攻读中方单学位还是中美双学位,在课程设置上会有不同(中美双学位采取“4+0”和“2+1+1”模式,“4+0”模式学生可以不出国在校学习获得中美双学位; “2+1+1”模式学生在国内学习两年,到美国学习一年,再回国学习一年,获得中美双学位。中美双学位的学生毕业时,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到美国攻读硕士学位)。美方单学位仅是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学生毕业后授予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学位,不授予沈阳师范大学学位(同时不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办学理念
学院成立伊始,便结合高等教育的新形势确定学院的定位和办学思路,秉承“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办学质量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国际化、正规化、现代化、特色化”的办学原则,通过与国际接轨,努力培养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新、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强的开拓型、复合型、国际型的经、贸、法、管类高级应用型人才,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
办学管理
学院实行联合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美双方大学的校长分别出任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沈阳师范大学给予国际商学院以特殊的政策支持,将之定位于学校的"一个平台,两块实验田",即沈阳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田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验田。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享有与其他院系不同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