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教育局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
二、管理全县基础、职业、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和审批。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规划全县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县属学校建设,支持乡镇学校建设。
四、负责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参与教职工编制核定,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职工招录、调配、职称、工资等人事工作, 按权限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
五、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美育等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编制实施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学历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八、做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和评估。
九、配合中心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