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省卫生事业总体规划,制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
(三)依据卫生工作的法律、规章和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材等行使监督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四)以农村为重点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展现代医药学和传统医药学,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六)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严防血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制订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八)研究制订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制订全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的规划,组织重大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应用;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乡村医生的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除害灭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改水、改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红军和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进行救护,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戒毒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