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介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核准市场主体资格。管理工商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三)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各种商品展销活动,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秩序。
(六)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
(七)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广告。
(八)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其职能,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法制科、计财科、企业登记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个体科、公平交易科、经济检查支队、消保科、消协及11个县区工商局、3个工商分局、78个工商所、800多名工商干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