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拟订、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五)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