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简介
金华市公安局,是金华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指示,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1] 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和指导侦查工作,组织特别重大案件和跨县、市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主管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