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教育局简介
邛崃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5所,其中:单设高级中学2所,高完中3所,职业技术学校2所,单设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单设小学3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市独立幼儿园共计38所(民办32所,公办6所)。
全市各级各类在校学生64680人,其中:普通高中11645人,职业高中3309人,初中13396人,小学22746人,幼儿园 13397人。
全市有教职工521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935人,中级职称教师2552人,初级职称教师454人。全市3—5岁幼儿入园率达98.2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学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率达99.62%以上,普高毕业率达99.88%,中职毕业率99.91%。
邛崃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贯彻执行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参与规划协调学校的校点布局;按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直接管理局属单位;制定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教培中心和职教中心的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协调镇乡和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协调抓好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执行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的教育经费收费规定,牵头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局属单位基建、校地、校舍的管理工作;参与对局属单位教育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依法检查镇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镇乡教育基建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拟定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和“产学研”相结合等工作。
九、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规划、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