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区卫生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统筹协调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
(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紧急处置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五)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监督卫生人员执业标准、医疗卫生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执行,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从业许可制度。
(六)负责全区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拟定全区卫生人才、医学教育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督导重大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八)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定全区中医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九)承担地方病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