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是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设立,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的教育工作。
(三)负责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各类学校开办、撤销、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监督各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属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区属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提出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区属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