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全国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我县发展战略和教育方针、政策、规定、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管理我县基础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和运行体制。
(五)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划,指导管理中央、省、市对我县的教育拨款、贷款以及国内外对教育的捐赠援助。
(七)归口管理我县的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我县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以及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录用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