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和评估。
(三)指导全区各级各类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统筹管理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负责辖区新成立的教育机构的资质审核等工作。
(四)指导全区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劳动工资、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各级各类评优、区特级教师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支教工作;落实全区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项目;推动落实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八)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社区教育工作。
(九)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