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以及区领导同志的部分讲话文稿和其它文稿。办理上级及其所属部门、兄弟市(县)、区发送区政府的文电。
(三)研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助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理大事故。
(七)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组织收集、整理区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市及区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