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简介
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是小店区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部门职责
(一)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范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直接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区属学校、街道、乡(镇)中心学校;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相关教育工作;负责对学校(中心学校)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三)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稳定工作和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落实本区行政区域内初中及初中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配、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学校(单位)人员编制、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调整流动、干部与师资培训、工资、退休审核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各项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对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的经费、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进行管理;参与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参与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依法检查街道、乡(镇)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学校的新建、撤销、调整及土地、校舍、财产的转让或变更。
(七)统筹组织、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初、高中毕业考试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活动和教科研成果的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的组织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