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承办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经授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六)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