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和日常文书处理。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汇报稿。负责组织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和政府有关文稿、报告的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确定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协调、联络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为县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下一级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协调县政府部门和镇(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镇(区)和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和镇(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负责县政府对外宣传。
(十)督促、检查、指导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处理办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