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教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教学建设、改革、管理的建议,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
2.参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教学部分规划的制定。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提出全校本专科专业结构调整及改造的意见,组织好新专业的申报。
4.组织院(系)制(修)订本专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审定、实施和总结检查。
5.提出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各院(系)开展好课程建设。
6.组织全校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负责编写《教学工作信息简报》,传达教学信息。
7.制订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的编写、审定及出版工作,教材的计划供应工作,组织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和教材的质量监控工作。
8.组织有关教学工作单项奖励,组织教学改革立项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组织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9.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本科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工作。
10.协助招生部门做好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1.编制全校教学日历,编排和协调学期课程表,组织选课。
12.审定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计划,制定实验及实习、实训基地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配合资产部门进行设备招标。组织实践教学环节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进行宏观管理。
13.组织教学工作会议。
14.组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和专科英语A、B级考试,以及全国及重庆市计算机等级考试。
15.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
16.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工作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17.协助组织人事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和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做好新引进教师的培养工作。
18.完成校党委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