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钨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12月,由我国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钨行业相关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现有会员单位199个。
一、协会成立
为了振兴中国钨业,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决策就是成立中国钨业协会。
冶金工业部于1981年7月9日向国家经委报送《关于成立中国钨业协会的报告》([81]冶科字第1286号文),同年9月17日国家经委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改变我国目前钨业状况的请示报告》(经委[1981]358号文)。报告中提出:“同意冶金部意见,先成立中国钨业协会,以利于把钨企业从生产到销售更加合理组织起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统一对外。建议钨业协会由有色金属管理总局领导。吸收外贸部、四机部、轻工业部、物资局参加,以推动这一工作。”,1981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准了这个报告。
国家有色金属管理总局于1982年2月成立钨协筹备组,并于1982年10月5日邀请对外贸易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机械工业部、轻工业部、国家物资总局等部门代表在京召开了关于成立中国钨业协会有关事宜的协商会议。
后来由于精简国家机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国家有色金属管理总局撤消,成立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因此,成立中国钨业协会工作受到拖延,但筹备工作仍在进行。
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冶金部、机械工业部、轻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贸易部国际联络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钨业协会于1985年12月20日在江西南昌正式成立。
二、协会宗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国家和全行业利益及会员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我国钨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业务范围
通过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钨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意见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建立和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企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全行业的利益;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和技术咨询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提供国内外钨行业有关经济技术信息,组织开展本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开展业务培训、新技术推广;组织行业高层论坛、创办刊物和网站;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新产品推介会、展览会;组织本行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同业组织的活动;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授权和委托,对钨矿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加本行业的生产经营资质审查、成果鉴定、国际贸易争端和产业损害调查等工作;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结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的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现有理事89人。设立主席团行使常务理事会职责,主席团主席由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以及主要钨企业负责人组成,现有主席14人,其中11人为主要钨企业负责人,执行主席由主要钨企业负责人轮值,轮值期一年。协会下设地质矿山分会、冶炼分会、硬质合金分会、钨材分会、钨铁合金分会、经贸研究分会等6个分会。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工作部门,对理事会负责,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成立《中国钨业》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中国钨业》期刊。建设中国钨业协会新闻网,发布钨行业新闻及协会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