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位于中国云南省西部,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州政府驻地。大理市地处云贵高原上的洱海平原,苍山之麓,洱海之滨,是古代南诏国和大理国的都城,作为古代云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时间长达五百余年。1982年,大理被中国政府列为第一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大理市为中国首批十大魅力城市之首,是以白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面积1468平方千米,全市人口61万人,其中白族占65%。下辖10个镇,1个民族乡,共有20个居委会、109个行政村。市人民政府驻下关镇。名胜古迹有巍山风景区、太和城遗址等。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承办州人民政府的文件、指示和决定事项在大理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同级党委、人大、政协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督办、检查、反馈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四)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种文件、电报、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五)承办大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的送审和批复工作。
(六)督促检查大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各部门执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决议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贯彻实施进行分解立项,定期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提出决策建议,确保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指导市人民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决定。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组织、起草、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依法开展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为政府领导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车辆购置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侨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保密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十八)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