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制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教育体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督查指导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加大督政、督学力度,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统筹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指导;组织对全县等级学校、特色学校争创的评估验收。
(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学校体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体育项目普及,发现并向上输送体育人才。落实教育体育民生工程。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布局。
(五)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管理有关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按权限对全县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监督指导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六)负责全系统校舍安全工程,调整和落实校舍改修建设任务。
(七)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及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认定、职务管理、培养培训、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及人事档案、教职工退休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县属学校间教师的工作调配和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工作。执行国家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八)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财务工作,编制下达教育体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统筹管理教育体育专项资金和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审计、核算教育体育事业费,管理学校资产。负责大学生助学贷款和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全系统信访、防范邪教等工作。
(十)负责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完成各类招生任务。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重大教改实验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教育电视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发展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指导中小学后勤工作。
(十三)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项目的学科教育培训,为青少年进行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十四)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设内设机构6个:
行政科、教育科、人事科、财务科、安全稳定科、职成民办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