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科学技术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科技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定市级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负责兰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表彰及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产业化政策,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步伐,推进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