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场、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场、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负责跟踪督办,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政务值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批示的有关信访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各镇(办、场、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