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烟台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与驻龙高校的沟通、协调、服务工作,推进校地合作。
(三)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五)制定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建议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和电化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改造工作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体育训练体制,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指导体育学校业务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成果推广;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