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根据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掌握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督促上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六)负责受理并回复人民群众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表达的诉求、提出的建议和投诉。
(七)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外地重要经济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县政府系统的全县性大型活动;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十)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