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是1970年组建的新疆地震大队。自治区地震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建设任务。
30多年来,新疆地震工作者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以监测预报为基础,依靠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为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自治区地震局拥有一支由320人组成的具有准军事化、强烈事业心、高度责任感和献身精神,肯吃苦、能战斗的地震工作队伍。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法规)处、应急救援处(外事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和机关党委(工会)。下属事业单位8个:预报中心、监测中心、地下水研究中心、科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新疆防御自然灾害研究所、新疆地震测绘研究院和学会办公室。另外,还有18个直属地震监测台站。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占全局职工总数的73%,其中:副高级职称47人,正高级职称6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局职工总数的70.6%,其中:硕士研究生31人,博士生3人。
地震监测能力大幅度提升,正在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迈进。目前,全区共有84个测震台站,其中国家台15个,省级台45个,市县台24个;小孔径台阵1个;全疆还有97个固定强震台站和由50个烈度速报台组成的乌鲁木齐烈度速报台网。新疆地震观测经过近40多年的发展,依托统一的网络通信和管理平台,拥有测震、强震、定点形变、电磁、地下流体、形变测量、流动观测、宏观观测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测项观测系统。
震害防御工作成效显著。震害预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涉及水利、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城市建设,为确定合理科学的抗震设防标准提供了依据。2003年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召开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门听取自治区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在全国率先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已完成抗震安居房18.5万户,15万户居民已搬入新房。
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多年来,组织了45次大震现场工作,完成了震情监视、灾害评估和科学考察任务,出动人员达370余人次,为减轻灾害,稳定社会,争取国际和国家援助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4年在中国地震局、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的积极配合下,筹备组建了新疆第一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目前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已迈向正规化建设,积极参加中国地震局举办的各类应急救援培训,并组团赴俄罗斯、新加坡、荷兰等地进行培训学习;救援队还参加了联合国亚太地区多国地震救援演练、西北五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动演练等多次国内、国际救援演练。地震救援装备也在自治区财政支持下陆续到位。
2008年新疆区域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对全区境内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响应、灾情快速评估,提出初步的应急救灾辅助决策意见。
此外,适时修改、更新、完善《新疆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新疆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补充大震巨灾方面的应急处置和行动方案。
地震科研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硕果累累。30年来,我们承担国家、自治区课题百余项,发表论文、专著近千篇,获得国家、省部级、局级科技进步奖近二百项。我局利用地缘优势,坚持“以我为主,以外促内,平等互利”的原则,先后同中亚五国、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完成合作成果近20项。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一方面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扩大国际影响;另一方面学习国外长处,促进新疆地震科技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1996年,我们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有多人被自治区、中国地震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近几年来,台站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喀什地震台继1982年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后,1999年又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阿克苏中心地震台、乌鲁木齐基准地震台等相继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