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三)承担审查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责任,向省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四)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向社会公开征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
(五)承担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责任。承担郑州市和国务院批准我省较大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责任,承担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是否抵触或相互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七)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
(八)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协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等有关工作。
(九)受理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省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省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负责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指导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英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