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制订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县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审核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根据有关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公务员管理措施;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县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考录、调配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进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对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回国来云定专家、留学人员管理;负责引进国处人才智力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统计、分析和规划、开发管理工作。制订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县难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研究制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县属及省、部属单位从异地调入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挂钩、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审核在云和省部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制订并检查落实。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办理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九)负责全县转业军官及其随调家属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承办县属单位和在云省部属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任职资格考试、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试等各类考试及相关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综合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