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地方税务局介绍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辖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1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8种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机关设职能科(室)10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6个。
直属机构
1.安庆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方税收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案件;指导、协调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
2.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
负责重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