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介绍
2015年,教育督导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依法履行督导职责,强化督导服务意识,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一、发挥目标导向作用,落实两项考核工作。
1.坚持开展中小学校(园)和教育二级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
2.认真做好市政府对县政府2013、2014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迎检。
二、突出现代化学校创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认真梳理国家评估意见,查缺补漏,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依据教育事业年报和经费年报数据,动态监测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确保校际差异不反弹。
2.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确保适龄少儿入学、巩固率达到100%,残疾少儿入学率达90%以上,保障接受教育机会均衡。
3.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力争全年创建9所以上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
三、开展学前教育督导,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1.加强新的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落实督导工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全县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0%以上。
2.开展幼儿园等级认定复评工作。按照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复评工作要求,组织对2012年评估认定的4所幼儿园进行复评,重新确定等级。
3.开展新办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工作。力争创建1-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
四、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1.优化专、兼职督导队伍结构,加强督导人员培训学习,努力提升督导队伍素质。
2.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提高督导工作实效。
五、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1.围绕教育的中心、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依照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随访性督导,确保依法办学,依规办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完成省、市安排部署的其他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