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是枣庄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市中区城区枣庄,早在新时器时代就有人类聚居,唐、宋时期形成村落,元、明以后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集市。1928年建枣庄镇,直属峄县。1958年11月峄县治所由峄城迁至枣庄。1960年1月撤销峄县建制,建立县级枣庄市。1961年10月枣庄市升格为省辖市,下辖齐村、峄城等4区。1961年6月建立县级枣庄镇,直属枣庄市。1976年7月建立枣庄市市中区,下辖2处人民公社和3处街道;同年12月合并为1处人民公社和1处街道。1981年12月1处街道分设为5处街道。1983年11月区划调整,市中区辖区又增加了原属齐村区的9处人民公社和1处社改乡。
1984年4月人民公社全部改设为乡镇,市中区下辖市郊、渴口、黄庄、永安、孟庄、郭里集、安城、西王庄、周村、齐村、税郭11处乡镇和中心街、文化路、龙山路、各塔埠、矿区5处街道。2001年3月乡镇规模调整,撤销周村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孟庄镇;撤销安城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税郭镇;撤销郭里集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王庄乡;撤销渴口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齐村镇;撤销黄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永安乡;撤销市郊乡,以原市郊乡的行政区域设立光明路街道;2014年12月,西王庄、永安撤乡设镇。至此,市中区下辖孟庄、税郭、齐村、西王庄、永安5镇,光明路、中心街、文化路、龙山路、各塔埠、矿区6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