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是市政府直属机构。
巴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比例关系,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3、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与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以及科技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4、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汇同物价、财政部门在省定教育收费政策范围内,制定执行标准;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
5、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审批初级中学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学校、学科建设;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教育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负责高中教育学籍管理;管理全市大中专招生和自考工作。
9、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对部门和企业举办的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进行业务指导。
10、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11、管理教育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12、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监察、纪检以及教育经费审计工作。
13、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