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日常文电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
(二)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三)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翻译、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协调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指示,以及上级的指示安排,组织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收集信息,提出建议和进行督促检查。
(八)负责自治区、自治州、地区和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地区和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和答复工作。
(九)按规定管理政务服务中心、信访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接待办公室、沙吾尔山牧办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