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有公办中小学213处,其中县直学校8处,乡镇初中26处,乡镇小学179处。全县中小学在校生12.3万人,其中高中段学生20651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98517人(乡镇中小学在校生94182人,县直中小学在校生4353人),职业学校学生3944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8693人,其中县直学校教师1752人,乡镇学校教师6941人。
近几年,我县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了各类教育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以实现“两个全部入学”为重点,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08%。小学毕业率100%,并全部升入初中,初中毕业率为96.16%,小学无辍学现象。不断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县农村小学已由2002年的273处调整到现在的179处,初中由31处调整到现在的26处。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重点抓了中小学危房改造,2003年以来,全县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面积10.2万多平方米,危改投资1.1亿元。2003年被评为“全市农村教育先进县”。
(二)高中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确立了负债建设、扩大总量、适应要求、超前发展的高中办学思路,不断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近几年,县城学校筹资1亿多元,建楼房50余座,增加校舍面积近20万平方米,扩大了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21000人,高中升学率由2002年的40%左右提高到68.2%。
(三)职业教育做大做强。采取调整激活、政策拉动的方针,重点加强了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并积极探索职教和普教相沟通的路子,有效地盘活了职业教育资源。县职业中专保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
(四)民办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积极鼓励多形式、多元化民办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大力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了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多形式办园格局。目前,全县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也得到健康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9%以上。
(五)重视加强师德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近几年,县教育局多次就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学校德育工作、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下发专门文件,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职工师德建设,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学风。
(六)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花园式学校和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县有省级规范化学校1处,市级规范化学校31处,县级规范化学校100处;市级文明示范学校8处,市、县级文明单位67个。
(七)狠抓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编号制度,不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了“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八)加强了教学教研工作,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积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做好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努力推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转变,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县有16处中小学被评为“市级教学示范学校”,我县连年被评为“全市初中教学工作先进县”。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高考连年取得好成绩,高考本科进线人数由2002年的1272人增加到今年的2362人,累计2003—2007年全县高考本科进线10633人,2003—2006年大中专录取共22125人。
费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法令,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的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搞好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好教干教师队伍的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等工作;检查督促各学校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