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政府公众信息的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领导进行科学决策、部署和指导经济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各类会议。
(三)负责市政府暨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和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组织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五)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承办工作。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重要文件、 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 落实情况。
(七)负责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负责人民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各类问题的承办落实工作。[1]
(八)负责本市及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信息收集、选择、整理、反馈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