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区委对全区教育和体育工作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区委授权管理的区属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四)领导中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区委党建工作目标。
(五)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体育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全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针及有关法规、政策情况;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全民健身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
(七)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八)指导和检查区属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九)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的普法教育和德育教育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