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调政府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求县政府解决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处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考察、访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八、围绕县政府工作中心,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为县政府领导提供超前性建议,搞好决策服务。
九、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政务信息。
十、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建议和问题。
十三、负责上级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印鉴、印信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
十七、负责协调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