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负责政府网上工程和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各镇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上级文电的收发、交办。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安排。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专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建议。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协调事务、接待工作的相关安排。
(十)负责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人民防空和协调打私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驻外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办理县政府领导和市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