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使行政救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2、研究和制定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控制人口增长。
4、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物质文明的同时,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5、保护全民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和公民似有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和政治的稳定,为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法》,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矿产资源,并做好乡镇村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7、建设节约型社会,认真秩序财政预算,严格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督促检查财政经济执行情况。
8、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