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事业以及政府派出机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 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派出机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
(七)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编写《县政府大事记》。
(十)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政务信息系统、政府专网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三)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四)管理县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县宾馆。
(十五)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