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6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全疆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具有创新追求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已成为新疆公安政法干警成长成才的摇篮,为新疆的繁荣稳定做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学院目前有教职工588人,其中专任教师291人,教授12人、副教授75人,讲师121人,全日制在校生4308人,其中本科生774人,专科生3534人,实行全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学院本科首批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专业,已于2012年开始招生。学院还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建设中的米东新校区为主体,以长沙路校区为补充,以天津路校区和延安路校区为生活基地的校园建设格局。新疆警察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新疆公安政法教育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将成为新疆公安机关后备力量培养、在职民警培训、全国公安政法干警培训、周边国家警务合作培训以及反恐理论研究的基地。
站在学院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秉承“忠诚、敏锐、博学、强健”的校训,以豪迈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全面投入学院本科建设和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米东校区)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的:“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根据新疆特殊区情和维稳反恐工作需要,着力打造新疆公安政法教育的特色,充分挖掘和发挥学院在提高新疆公安政法队伍素质、培养少数民族公安政法人才、开展中亚区域警务合作”的发展定位,矢志不渝,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