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思路,保证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大中专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的幼儿教育工作,协调和指导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措施,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指导、管理、监督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五)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实施教师职称评聘,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管理直属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