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为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办发[2001]46号)规定:原三亚市社会保障局正式更名为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局领导工作职责:
孙定鸿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江碧清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保险关系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工作;
李明副局长分管基金管理科、社会保险费稽审科工作;
邓金权副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孙定鸿同志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保险工作规划、计划、业务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本市用人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管理;负责本市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核定;负责本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个人权益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三)负责计算、核定和支付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负责本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本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稽核审查;依据服务协议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服务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项基金财务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对各项基金支付运行情况实施监控;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六)负责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的收集、管理与利用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依法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八)指导、监督、协调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和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