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向市委和上级政府汇报的文稿、《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稿;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及社会法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审核意见。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地、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对各地、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宜昌市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
(五)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市政府领导指示并督促落实;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七)负责市长专线电话和市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组织全市政府系统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