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盐城市大市区(包括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唯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经省住建厅核定的一类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为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机电设备和货物采购、医疗器械和设备采购、产权和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进场交易管理与服务。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身为盐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为切实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2012年7月,经盐城市委、市政府批准,盐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更名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将盐城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所属的行业交易中心人、财、物整体划入该中心。整合后的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工程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服务处、机电和医疗设备交易服务处、产权和土地交易服务处、网络信息处等6个处室,核定编制39人,目前在编36人。
盐城市是江苏省最早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地级市之一,在省内没有成熟范例参照的情况下,摸索出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自身实际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模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总体原则是“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
——集中进场,就是所有依法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
——统一监管,就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驻场办公,行使行业监管职能,并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考核;——综合执法,就是由盐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各行业交易监管机构综合执法;
——管办分离,就是监管机构与办事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具体事务从行业主管部门剥离,实现交易监管和流程服务管办分离。